陆判
《陆判》选自清代蒲松龄所著《聊斋志异》卷二第五篇,详细的描述了朱尔旦和陆判之间的友谊故事。朱尔旦平时因为比较迟钝,众人就哄他去背谁见到都害怕的陆判,没想到这一背,就给他的人生带来了一场革命性的变化。和他成为好朋友后,他们经常聚在一起。陆判不仅酒量豪爽,而且谈吐不凡,他认为朱尔旦心窍堵塞,作文不快,就为他挑选了一颗好的心脏,果然就得了两个第一。朱尔旦因为灰心仕途,就对判官请求,让为妻子换一个美人首。陆判二话没说,找了一个机会就帮朱尔旦妻子换了一个漂亮的头颅。这个是吴侍御女儿的头,因为被贼人所害,因为这场变故,朱尔旦和他家反而成了翁婿关系。朱尔旦死后在阴间当了官,经常来到家里教养儿子。后来他赠送了儿子一把佩刀,嘱咐他当个好官,并将这把佩刀世代相传。

《陆判》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。主要写了主人公朱尔旦奇遇陆判官的幻异故事,其中陆判官为朱尔旦换心和为朱妻子换头的情节奇特诡谲、扣人心弦。朱尔旦死后来到家里生活的场面及路上教诲儿子赠送佩刀的情景,也寄托了作者对人间美好的希望之情。这本书是我国文学历史上的一朵璀璨文书,值得细细品味。

作品原文

故事图陵阳朱尔旦[1],字小明。性豪放,然素钝[2],学虽笃[3],尚未知名。一日,文社众饮[4]。或戏之云:君有豪名,能深夜赴十王殿[5],负得左廊判官来[6],众当醵作筵[7]盖陵阳有十王殿, 神鬼皆以木雕,妆饰如生。东庑有立判[8],绿面赤须,貌尤狞恶。或夜闻两廊拷讯声,入者毛皆森竖[9],故众以此难朱。朱笑起,径去。居无何,门外大呼曰:我请髯宗师至矣[10]众皆起。俄负判入,置几上,奉觞, 酹之三[11]。众睹之,瑟缩不安于座[12],仍请负去。朱又把酒灌地,祝曰:门生狂率不文[13],大宗师谅不为怪。荒舍匪遥,合乘兴来觅饮[14],幸勿为畛畦[15]乃负之去。

次日,众果招饮。抵暮,半醉而归,兴未阑,挑灯独酌。忽有人搴帘入, 视之,则判官也。朱起曰:意吾殆将死矣[16]!前夕冒渎,今来加斧锧耶[17]判启浓髯,微笑曰:非也。昨蒙高义相订[18],夜偶暇,敬践达人之约[19]朱大悦,牵衣促坐,自起涤器爇火。判曰:天道温和,可以冷饮。朱如命, 置瓶案上,奔告家人治肴果。妻闻,大骇,戒勿出。朱不听,立俟治具以出[20]。易盏交酬,始询姓氏。曰:我陆姓,无名字。与谈古典[21],应答如响。问:知制艺否[22]曰:妍媸亦颇辨之。阴司诵读,与阳世略同。”陆豪饮,一举十觥。朱因竟日饮,遂不觉玉山倾颓[23],伏几醺睡。 比醒,则残烛昏黄,鬼客已去。

自是三两日辄一来,情益洽,时抵足卧。朱献窗稿[24],陆辄红勒之[25], 都言不佳。一夜,朱醉,先寝,陆犹自酌。忽醉梦中,觉脏腹微痛;醒而视之,则陆危坐床前,破腔出肠胃,条条整理。愕曰,夙无仇怨,何以见杀?陆笑云:勿惧,我为君易慧心耳。从容纳肠已,复合之,末以裹足布束朱腰。作用毕[26],视榻上亦无血迹。腹间觉少麻木。见陆置肉块几上。问之,曰:此君心也。作文不快,知君之毛窍塞耳。适在冥间,于千万心中, 拣得佳者一枚,为君易之,留此以补阙数。乃起,掩扉去。天明解视,则创缝已合,有线而赤者存焉。自是文思大进,过眼不忘。数日,又出文示陆。 陆曰:可矣。但君福薄,不能大显贵,乡、科而已[27]问:何时?曰:今岁必魁[28]未几,科试冠军,秋闱果中经元[29]。同社生素揶揄之;及见闱墨[30],相视而惊,细询始知其异。共求朱先容[31],愿纳交陆。陆诺之。众大设以待之。更初,陆至,赤髯生动,目炯炯如电。众茫乎 无色,齿欲相击,渐引去。

朱乃携陆归饮,既醺,朱曰:“湔肠伐胃[32],受赐已多。尚有一事欲相烦,不知可否?陆便请命。朱曰:心肠可易,面目想亦可更。山荆[33],予结发人[34],下体颇亦不恶,但头面不甚佳丽。尚欲烦君刀斧,如何?陆笑曰:诺,容徐图之。过数日,半夜来叩关。朱急起延入。烛之,见襟裹一物。诘之,曰:君曩所嘱,向艰物色。适得一美人首,敬报君命。朱拨视,颈血犹湿。陆立促急入,勿惊禽犬。朱虑门户夜扃。陆至,一手推扉,扉自辟。引至卧室,见夫人侧身眠。陆以头授朱抱之;自于靴中出白刃如匕首,按夫人项,着力如切腐状,迎刃而解,首落枕畔;急于生怀取美人首合项上,详审端正,而后按捺。已而移枕塞肩际,命朱瘗首静所,乃去。 朱妻醒,觉颈间微麻,面颊甲错[35];搓之,得血片,甚骇。呼婢汲盥;婢见面血狼藉,惊绝。濯之,盆水尽赤。举首则面目全非,又骇极。夫人引镜自照,错愕不能自解。朱入告之;因反覆细视,则长眉掩鬓,笑靥承颧[36], 画中人也。解领验之,有红线一周,上下肉色,判然而异。先是,吴侍御有女甚美[37],未嫁而丧二夫,故十九犹未醮也[38]。上元游十王殿,时游人甚杂,内有无赖贼,窥而艳之,遂阴访居里[39],乘夜梯入,穴寝门,杀一婢于床下,逼女与淫;女力拒声喊,贼怒,亦杀之。吴夫人微闻闹声,呼婢往视,见尸骇绝。举家尽起,停尸堂上,置首项侧,一门啼号,纷腾终夜。诘旦启衾[40],则身在而失其首。遍挞侍女,谓所守不恪[41],致葬犬腹。侍御告郡[42]。郡严限捕贼,三月而罪人弗得。渐有以朱家换头之异闻吴公者。吴疑之,遣媪探诸其家;入见夫人,骇走以告吴公。 公视女尸故存,惊疑无以自决。猜朱以左道杀女[43],往诘朱。朱曰:室人梦易其首,实不解其何故;谓仆杀之,则冤也。吴不信,讼之。收家人 鞠之[44],一如朱言。郡守不能决[45]。朱归,求计于陆。陆曰:不难, 当使伊女自言之[46]吴夜梦女曰:儿为苏溪杨大年所贼[47],无与朱孝廉[48]。彼不艳于其妻,陆判官取儿头与之易之,是儿身死而头生也。愿勿相仇。醒告夫人,所梦同。乃言于官。问之,果有杨大年;执而械之, 遂伏其罪。吴乃诣朱,请见夫人,由此为翁婿。乃以朱妻首合女尸而葬焉。 朱三入礼闱[49],皆以场规被放[50]。于是灰心仕进,积三十年。一夕,陆告曰:君寿不永矣。问其期,对以五日。能相救否?曰:惟天所命,人何能私?且自达人观之,生死一耳,何必生之为乐,死之为悲?”

朱以为然。即治衣衾棺椁;既竟,盛服而没。 翌日,夫人方扶柩哭,朱忽冉冉自外至。夫人惧。朱曰:我诚鬼,不异生时。虑尔寡母孤儿,殊恋恋耳。夫人大恸,涕垂膺[51];朱依依慰解之。夫人曰:古有还魂之说,君既有灵,何不再生?朱曰:天数不可违也[52]问:在阴司作何务?曰:陆判荐我督案务[53],授有官爵,亦无所苦。夫人欲再语,朱曰:陆公与我同来,可设酒馔。趋而出。夫人依言营备。但闻室中笑饮,亮气高声,宛若生前。半夜窥之,窅然已逝[54]。自是三数日辄一来,时而留宿缱绻,家中事就便经纪[55]。子玮,方五岁,来辄捉抱;至七八岁,则灯下教读。子亦慧,九岁能文,十五入邑庠[56],竟不知无父也。从此来渐疏,日月至焉而已[57]。又一夕来,谓夫人 曰:今与卿永诀矣。问:何往?曰:承帝命为太华卿[58],行将远赴,事烦途隔,故不能来。母子持之哭,曰:勿尔!儿已成立,家计尚可存活,岂有百岁不拆之鸾凤耶!顾子曰:好为人,勿堕父业。十年后一相见耳。径出门去,于是遂绝。

后玮二十五举进士,官行人[59]。奉命祭西岳,道经华阴[60],忽有舆从羽葆[61],驰冲卤簿[62]。讶之。审视车中人,其父也。下车哭伏道左。 父停舆曰:官声好[63],我目瞑矣。玮伏不起;朱促舆行,火驰不顾。 去数步,回望,解佩刀遣人持赠。遥语曰:佩之当贵。玮欲追从,见舆马人从,飘忽若风,瞬息不见。痛恨良久;抽刀视之,制极精工,镌字一行[64],曰:胆欲大而心欲小,智欲圆而行欲方[65]玮后官至司马[66]。 生五子,曰沉,曰潜,曰沕,曰浑,曰深。一夕,梦父曰:佩刀宜赠浑也。从之。浑仕为总宪[67],有政声。

异史氏曰:“断鹤续凫,矫作者妄[68];移花接木[69],创始者奇;而况加凿削于肝肠,施刀锥于颈项者哉!陆公者,可谓媸皮裹妍骨矣[70]。明季至今[71],为岁不远[72],陵阳陆公犹存乎?尚有灵焉否也?为之执鞭[73],所忻慕焉。[1]”

词句注释

 [1]陵阳:山东莒县陵阳镇。

[2]钝:迟钝,愚笨。

[3]笃:专心、勤奋。

[4]文社:科举时代,秀才们讲学作文的结社。

[5]十王殿:庙宇名。十王,中国佛教所传十个主管地狱的阎王之总称, 也称十殿阎君,略称十王。后道教也沿用此称。

[6]判官:官名。唐始设。为节度、观察、防御诸使的僚属。此指迷信传说中为阎王掌簿册的佐吏。

[7]醵(据):凑钱饮酒。

[8]东庑(武):即东廊。庑,殿堂下周围的走廊或廊屋。此指廊屋。

[9]毛皆森竖:因恐惧而毛发都耸立起来。森,高耸。

[10]宗师:旧称受人尊崇堪为师表的人。明、清称学使为宗师。朱尔旦负陆判至文社故用以戏称。

[11]酹(lèi 类):以酒浇地,祭祀鬼神。

[12]瑟缩:因恐惧而抖战、蜷缩。

[13]门生:自唐至明,科举制度中,贡举之士以主考官员为座主,而自称门生。此处既已称陆判为宗师,而宗师(即学使)又为各省乡试的主考官,朱因以自称。狂率不文:狂妄轻率,不懂礼仪。文,礼法。

[14] 合:应,合当。

[15]勿为畛(zhěn 诊)畦(齐):意谓不要为人鬼异域所限。畛畦, 田间小路,引申为界限、隔阂。

[16]意:自料。

[17]斧锧:古代杀人的刑具。斧谓刀刃,锧谓砧板。加斧锧,指加以死罪。

[18]高义:犹高谊、盛情。相订:犹相约。订,定,约定。

[19]达人:旷达之人。

[20]治具:置办酒肴。具,餐具,代指酒肴。

[21]古典:古代的典籍。此指具有典范性的古代名著。

[22]制艺:制举应试文章,指八股文。详前《娇娜》注。

[23]玉山倾颓:形容酒醉。《世说新语·容止》:嵇叔夜之为人也, 岩岩苫孤松之独立;其醉也,傀俄若玉山之将崩。玉山,形容体态、仪表美好。

[24]窗稿:指平时习作的文稿。读书人惯常在窗下写文章,故称。

[25]红勒:用朱笔删削、批改,《梦溪笔谈·人事》载:北宋嘉年间, 士人刘几累为国学第一,骤为怪之语,学者翕然效之,遂成风俗。欧阳公(指欧阳修)深恶之。会公主文,决意痛惩。有一举人论曰:天地轧, 万物茁,圣人发。公曰:此必刘几也。戏续之曰:秀才刺,试官刷。乃以大朱笔横抹之,自首至尾,谓红勒帛,判大纰缪字榜之。既而果几也。

[26]作用:施治,整治。用,治。

[27]乡、科:乡试、科试的省词。详《叶生》注。

[28]魁:夺魁,考取第一名。即下文所谓科试冠军秋闱果中经元

[29]秋闱:指乡试。旧称试院为,而乡试在秋间举行,因称。经元:也称经魁。明清科举考试,分五经取士。乡试及会试前五名,各为一经中的第一名。

[30]闱墨:清代于每届乡试、会试之后,由主考宫选取中式试卷,编辑成书,叫做闱墨

[31]先容:事先为人作介绍。

[32]湔(jiān 煎)肠伐胃:洗肠剖胃。《五代史·周书·王仁裕传》: 王仁裕少不知学,二十五岁方思学习,一夕,梦剖其肠胃,引西江水以浣之,又睹水中砂石,皆有篆文,因取而吞之。 及寤,心意豁然。自是资性绝高。

[33]山荆:对人称谓自己妻室的谦词。说本《太平御览》七一八引《列女传》:梁鸿孟光,荆钗布裙。

[34]结发人:元配妻子。古时男子二十岁束发加冠,女子十五岁盘发贯笄(簪),即为成年。因此习称元配妻子为结发人。《玉台新咏·留别妻》:结发为夫妻,恩爱两不疑。

[35]甲错:鳞甲错杂。此指面颊血污结痂,像鱼鳞似的。

[36]笑靥(夜)承颧(quán 权):谓女子笑时口旁现出两个酒窝。靥, 口旁窝,俗称酒窝。颧,颧骨。酒窝在颧骨的下面,故云

[37]侍御: 官名。御史的别称。明、清属都察院,职称有左右都御史、左右副都御史、左右佥都御史、监察御史之别。

[38]醮(jiào 较):斟酒饮对方;古时婚礼中的一种仪节。《礼记·昏义》:父亲醮子而命之迎。本指男女婚礼,元明以后则专指女子再嫁。

[39]阴访:暗中查访。

[40]诘旦:诘朝,第二天早晨。

[41]不恪(客):不慎。恪,谨慎,恭敬。

[42]郡:此指郡衙。明、清两代指知州、知府一类地方官的衙署。

[43] 左道:邪道,邪术。

[44]鞫(居):审讯。

[45]不能决:此据铸雪斋抄本,底本字残缺。

[46]伊:底本残缺。此据铸雪斋抄本。

[47]贼:杀害。

[48]无与朱孝廉:与朱孝廉无关。孝廉,明,清指举人。详前《画壁》 注。

[49]礼闱:即会试。会试于乡试后第二年春季在礼部举行,故又称礼闱

[50]以场规被放:由于违犯考场规则而被逐出场外或不予录取。科举考场对参加考试的人规定一些条文,诸如挟带文书入场,或亲族任考官而不加回避等,均为违犯场规。而考卷违式,如题目写错,污损卷纸,抬头错 误,不避圣讳等,也往往被取消考试资格。此处指后者。放,驱逐。

[51]膺: 胸。

[52]天数:犹天命。

[53]督案务:监理案犊方面的事务。督,察视。案,案牍,官府文书。

[54]窅(yǎo 咬)然:深远难见的样子。

[55]经纪:料理。

[56]邑庠:县学。详前《叶生》注。

[57]日月至焉:偶然来一次。语出《论语·雍也》。

[58]太华卿:华山山神。太华,即西岳华山,在今陕西华阴县南。因其西有少华山,故又称太华

[59]行人:官名。明代设有行人司,置司正及左右司副,下有行人若干, 以进士充任。行人职掌捧节奉使;凡颁沼、册封、抚谕、征聘及祭祀山川神 祗,都差行人。

[60]华阴:县名。今属陕西省。

[61]舆从羽葆:车马仪仗。舆从,车马前后的侍从;羽葆,仪仗名,以鸟羽为装饰。《礼记·杂记》:匠人执羽葆御柩。孔颖达疏:羽葆者, 以鸟羽注于柄头,如盖,谓之羽葆。葆,谓盖也。

[62]卤簿:秦、汉时皇帝舆驾行幸时的仪仗队。汉以后王公大臣均置卤簿。因亦泛指官员仪仗。卤,大型甲盾。甲盾的排列,有明确规定,且著之簿籍,因称卤簿

[63]声:声誉。下文政声,义同。

[64]镌(juān 捐):刻。

[65]“胆欲大二句:意谓任事要果决,而思虑要周密;智谋要圆通, 而行为要方正。语见《旧唐书·孙思邈传》。

[66]司马:官名。古为管领军队官员的称谓。汉武帝置大司马,为全国军政首脑,明、清时期用为兵部尚书的别称,侍郎称少司马。此或指兵部尚书、侍郎一类官员。

[67]总宪:明、清为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。

[68]“断鹤二句:意谓如因鹤腿长而截之使短,因凫(野鸭)腿短而续之使长,如此矫情而作者是妄为。《庄子·骈拇》:凫胫虽短,续之则忧;鹤胫虽长,断之则悲。妄,谬,荒谬。

[69]移花接木:谓将一种花木嫁接于另一种花木之上。喻暗中巧施手段改造人的形体。

[70]媸(chī吃)皮裹妍骨:谓相貌丑陋而内心美好。媸,丑陋。媸皮, 丑陋的相貌。妍,美。妍骨,美好的骨肉,此谓美好的品行。

[71]明季:明代末年。

[72]为岁:犹为时。岁,指时间。

[73]为之执鞭:为其赶车,做仆役。表示对人极度钦佩。《史记·管 晏列传》:假令晏子而在,余虽为之执鞭、所忻慕焉。